福州市名厝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为福州市名城古厝设计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成立于2023年3月,是以古厝保护、活化与运营为核心的专业化企业,依托建筑行业乙级、市政行业乙级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秉承“以用促保”理念,致力于将历史文化遗产转化为城乡特色标识,聚焦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通过创新设计与运营赋能,推动历史与现代的深度融合,倾力打造“古厝+运营”“古厝+研学”等创新业务模式,主营业务覆盖工程设计、施工管理、技术研发及文化服务全链条,以创新驱动发展,持续探索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多元化路径,打造兼具文化价值与市场活力的标杆项目,为城市更新、乡村振兴及文化传承提供可持续解决方案,推动历史文脉与现代文明的共生共荣。 因业务发展需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岗位信息、任职条件
(一)选聘岗位
(二)其他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有胜任相关岗位的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
4.具有优秀的战略思维、全局统筹、跨职能协调、业务计划与管理、绩效达成、团队建设、激励与发展等能力。
5.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尚未解除政务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选聘程序
职业经理人选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核、综合测试、体检、组织考察(背景调查)、公示、审议录用等程序实施。
1.发布招聘公告
市场化选聘岗位按要求发布于福州市人事人才网站。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7日至3月19日下午18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可适当延长)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fzsmcgcsjy@163.com,逾期不受理。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报名材料包括:《人员信息登记表》、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任职证明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能证明个人经验、能力、业绩的其他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3)资格审查: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针对学历、工作经历、职称(职业资格)等方面确定进入综合测评名单。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参加市场化选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综合测试(测评、面试评估)
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是否具备企业管理人员应有的职业素养及具备的相关能力,包含人岗匹配度、管理潜力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作为企业管理人员所应具备的管理能力及匹配适应度,包含专业能力、个性化管理能力等。面试前,进入面试的报名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原件,供资格复审。如因现场缺席等原因导致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要求的,不影响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视为面试成绩合格,未达到合格线的予以淘汰。
4.体检
面试通过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司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5.组织考察(背景调查)
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拟录用人员开展背景调查工作,调查中如发现拟录用人员存在信息造假、工作简历不实、个人道德品质有不良记录、在原单位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济、劳动纠纷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6.公示
对通过上述环节的拟录用初定人员名单在福州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审议录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经党支部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8.有关说明如下:
(1)应聘人员应确保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2)招聘期间,公司将以短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入围者有关事宜,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3)符合福州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的,按照政策办理。
(4)公司承诺为应聘者信息保密。
四、聘任方式
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由福州市名厝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与聘任人选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合同)、保密协议、竞业协议,按职责分工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和任期)。 聘任人员实行聘任制,劳动合同期限与聘任合同一致。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开展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实施聘任(或解聘)。
五、对选聘工作的监督
我司纪检部门对选聘过程实施全程监督,并接受监督举报。
报名咨询电话:0591-83587195(林老师)
附件下载链接:https://www.fzrsrc.com/news/18_118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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