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国资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国资委 时间:2023-01-13 17: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市国资委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1730室;邮编:350007;电话:0591-83399023;传真:0591-83399660;电子邮箱:fzsgzw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国资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规范、促落实、促服务。

  (一)落实主动公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截至12月底,市国资委通过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9条,同时,围绕“做大做强市属国企、市属国企党建工作、产权登记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主题,发布意见征集及网上调查相关信息8条,2000余人参与征集调查。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办理规则,提高答复效率。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完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规范答复文书予以书面答复。

  (三)做好政务信息管理。积极刊发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全面融入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奋力推动重大项目、重要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通过微信公众号“福州国资”,积极做好党的二十大、疫情防控、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等重要宣传工作,本年度共发布信息471条。创建“国资要闻”、“福州市国资国企数字化转型成果展”等专栏,集中展示国资国企风采。

  (四)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积极参加广播节目,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政策解读。8月23日,参加“党风政风热线”,围绕国资国企政策、租金减免和应届大学毕业生应聘、实习等网友所关心的问题,一一为大家释疑解惑;9月1日上午,联合名城保护开发公司参加“我执法我普法”第三季第十五期节目,就依法监管、依法治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作了介绍,并就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为大家答疑解惑,同时进行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外宣实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保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把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信息渠道,加强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多渠道推进信息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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