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国资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国资委 时间:2022-01-20 09: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市国资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1730室;邮编:350007;电话:0591-83399023;传真:0591-83399660;电子邮箱:fzsgzw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规范、促落实、促服务。

  (一)落实主动公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截至12月底,市国资委通过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 10条,并针对《所出资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所出资企业参股公司股权管理工作指引》《所出资企业公司章程管理暂行办法》等国资国企政策开展政策解读;同时,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公众对国资国企发展的评价与建议。围绕推动福州市属国企高质量发展、建设法治国企、提升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市属国企内部审计工作等主题,每季度在市政府网站上发布问卷调查及意见征集,更好地听民意、汇民智。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办理规则,提高答复效率。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完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规范答复文书予以书面答复。

  (三)做好政务信息管理。积极刊发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全面融入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奋力推动重大项目、重要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在市政府网站上刊播与六稳六保、疫情防控、高质量发展、企业优惠扶持等网站重点专栏有关信息37条;“福州国资”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416篇,开设党史学习教育专栏,连续刊登“国资国企学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报道;开展“聚力改革发展 献礼建党百年”短视频征集活动,充分展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服务中心工作和党的建设取得的成果。

  (四)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积极参加广播节目,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政策解读。6月17日,市国资委走进“我执法我普法”节目,就国资系统开展“法律进企业”“创建法治企业”等活动情况作介绍,普法工作获得群众认可,取得较好成效,获评“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10月26日,市国资委走进党群交流政务服务节目“党风政风热线”,针对国资国企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情况、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国企党务等网友所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进一步提升外宣实效。

  (五)强化公开制度保障。印发《福州市国资委信息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严格落实审查制度,提高工作水平;指导督促所出资企业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市属国有企业能动作用,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7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载体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数据量偏少。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严格规范审查,依法依规推动工作;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申请政府信息办事程序,推进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三是加强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丰富完善媒体内容,多渠道推进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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