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国资委 时间:2020-02-06 13:3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政策解读,规范程序管理,加大公开力度,加强平台建设,提升履职能力,以公开促规范、促落实、促服务。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机制

成立了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条例和规定,负责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处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各处室负责人负责,并指定1名处室工作人员担任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处室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将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建立委机关和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联络机制,及时督促企业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二)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需要,切实做好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多种方式,集中发布国资国企重大信息,积极推动国资国企的阳光进程。积极开展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业绩考核、企业负责人重要人事变动情况,政策法规等信息披露。截止12月底,我委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发布国资运营信息2条,业绩考核信息6条,改制重组信息2条,增资扩股信息2条,产权交易信息1条,公司治理信息1条、管理架构信息3条、重要人事信息4条、政策法规信息1条、国企监管1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365条。同时,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发布我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说明、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充分利用我委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差旅费、接待费、通讯费、车辆使用费、大宗物品采购情况、干部职工评先评优及年度考核情况;对《关于加强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福州市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担保事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所出资企业改制或关闭工作程序的意见》开展政策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回应群众关切。截止12月底,共答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条。

 

 

(三)进一步强化平台载体建设

今年以来,我委按照“公共信用信息共建共享”的要求,通过采取扩大信用数据覆盖面、提高数据归集效率及质量等手段,积极组织市地铁集团、自来水公司等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企业开展信用数据收集工作,截止11月累计归集信用数据5.75亿条。

为配合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于2018年9月下发《福州市国资委关于国有产权交易领域信息公开有关问题的通知》(榕国资产权〔2018〕410号)要求各所出资企业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等渠道,做好国有产权交易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企业汇总,2019年度我委系统共发生20项应公开的产权交易信息,均已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尽管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程度有待提高等。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委将进一步在实践中探索和总结经验,不断把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二)具体解决办法

一是我委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二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解读政策时,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丰富完善媒体内容,用更形象、更生动的表现形式促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