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国资委 时间:2019-01-25 15: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1701室;邮编:350007;电话:0591-83399701;传真:0591-83399660;电子邮箱:fzsgzwbgs@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8〕125号)有关要求,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工作形式,加强国资国企改革信息发布、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问题,正确引导舆情,消除公众误解或质疑,提升公信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对委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充实和调整,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处室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日常工作中,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事务的处理等工作。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建立并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五项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将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建立委机关和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联络机制,及时督促企业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二)围绕中心工作,主动公开国资国企信息

我委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需要,切实做好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多种方式,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国资国企信息,包括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业绩考核、企业负责人重要人事变动情况,政策法规等信息。

(三)加强阵地建设,用好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

对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8125)中我委承担主要任务,积极做好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信息公开工作。截止12月底,我委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发布国资运营信息2条、业绩考核信息4条、改制重组信息1条、公司治理信息1条、管理架构信息1条、重要人事信息3条、政策法规信息3条、国企监管1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349条。同时,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发布我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充分利用我委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差旅费、接待费、通讯费、车辆使用费、大宗物品采购情况、干部职工评先评优及年度考核情况对《福州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开展政策解读;通过我委每周一次的周例会向我委科级以上干部通报外派监事会监督检查企业情况。对于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回应群众关切。截止12月底,共答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

(四)强化信息披露,打造“阳光国企”

今年以来,我委按照“公共信用信息共建共享”的要求,通过采取扩大信用数据覆盖面、提高数据归集效率及质量等手段,积极组织市地铁集团、自来水公司等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企业开展信用数据收集工作,截止11月累计归集信用数据3.23亿条,占全市归集信用数据量的71%,受到市政府办公厅通报表扬。

为配合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于2018年9月下发《福州市国资委关于国有产权交易领域信息公开有关问题的通知》(榕国资产权〔2018〕410号)要求各所出资企业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等渠道,做好国有产权交易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企业汇总,2018年度我委系统共发生11项应公开的产权交易信息,均已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条,历年累计193条,公文电子化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8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国资运营、业绩考核、改制重组、重要人事、公司治理、政策法规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互联网:“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市民通过该栏目下的“市级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中的“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子栏目可以查阅本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我委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公共查阅点:市国资委办公室为申请公开的当面受理点,我委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同时设置信息公开查阅处,提供公众查阅市政府国资委2008年-2018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文件。及时将已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报送市档案馆,提供公众集中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8年,我委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发布《福州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对出台新办法的背景、新办法的具体内容两个方面进行具体解读。解读文件数量为1件。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对于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回应群众关切。截止12月底,共答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均按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历年累计171件),网上申请并受理,主要涉及工程招投标书、工程款、工程施工图纸等信息。我委均按规定时限予以答复,其中非本部门制作信息1件。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未发生针对我委的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诉和举报。历年累计数为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流程不够规范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展,政策解读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考核评价体系不够完善。

(二)具体解决办法

一是我委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及时更新,方便公众查询;二是根据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际,加强信息发布和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三是继续健全信息公开考核评价体系,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稳步推进各所出资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努力开创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新局面。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0

19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0

19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17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88

     2、网上申请数

1

15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69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17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156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2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2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

11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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