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国资委 时间:2018-01-04 09: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政府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1701室;邮编:350007;电话:0591-83399701;传真:0591-83399660;电子邮箱:fzsgzwbgs@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7156号)有关精神,将信息公开与国资监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结合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实际,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工作落实。办公室指定一名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委机关重点工作,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切实保证信息公开工作“人力、物力、财力”落实到位。各企业也相应成立各自的领导机构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位的运行机制。同时建立委机关和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联系机制,及时督促企业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二)突出重点,完善公开内容

我委立足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实际,围绕履行出资人职责,突出国资监管、国企改革特色,扎实做好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工作。根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中我委承担任务,积极做好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信息公开工作。截至12月底,我委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发布国资运营信息4条;业绩考核信息2条;改制重组信息2条;增资扩股信息3条;产权交易信息2条;公司治理信息1条;管理架构信息1条;重要人事信息9条;政策法规信息3条;国企监管3;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8件;发布我委2016年度部门财政决算信息、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和2017年度部门预算信息;通过我委每周一次的周例会向我委科级以上干部通报外派监事会监督检查企业情况。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工作部署的通知》(榕政办〔2016154号)要求,在去产能方面,我委牵头研究制定国企改革实施意见和国企剥离“三供一业”等办社会职能实施方案,我委所属企业没有涉及钢铁、船舶、煤炭等去产能产业。产权转让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金融类报刊和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

(三)规范流程,加强制度建设

我委进一步修订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了保密审查制度、协调发布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细化工作原则和要求,强化内部约束激励机制。整合信息报送资源,建立国资系统信息报送网络,从源头上扩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资源。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办法、审核办法、保密审查规定和监督检查制度等工作制度,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多措并举,深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委党委班子成员担任委新闻发言人,统一负责对外新闻发布工作。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新闻发言人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新闻发言人工作水平。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2014年即开通了政务微博,截至201712月底,共发布政务微博554条。今年2月以来,我委每月向”信用福州”报送5条以上信息, “信用福州”网站已发布涉及国资系统动态信息44条。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我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历年累计193条,公文电子化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7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国资运营、业绩考核、人事变动、公司治理、政策法规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互联网:“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市民通过该栏目下的“市级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中的“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子栏目可以查阅本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我委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公共查阅点:市国资委办公室为申请公开的当面受理点,我委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同时设置信息公开查阅处,提供公众查阅市政府国资委2008-2017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文件。及时将已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报送市档案馆,提供公众集中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为进一步厘清国资委职责定位,按照权责法定、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今年以来我委开展了责任清单与履职服务清单的融合工作,并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要求对融合后的权责清单进一步精简优化,从31项责任事项简化为21项权责事项,精简率32.3%(其中其他权责事项15项,内部管理事项6项)。清单经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已印发各相关单位。并于2017年12月将清单录入至福州市行政权力清单与事项梳理平台及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权责清单管理系统。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对于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回应群众关切。截止12月底,共答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条,均按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历年累计168件),网上申请并受理,主要涉及安置房情况、拆迁补偿等信息。我委均按规定时限予以答复,其中非本部门制作信息3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未发生针对我委的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诉和举报。历年累计数为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7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内部制度还不够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项目还需进一步增加,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展。

(二)具体解决办法

一是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逐步完善责任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广泛性。进一步拓宽与市民互动交流渠道,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服务于民。二是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建立健全新闻发布体系,及时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信息;继续指导推进所出资企业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网络资源,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本着便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参与、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三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体系,稳步推进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建设环境更美、品质更好、功能更全、服务更优的新福州,做出更大贡献。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单位

2017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6

19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6

19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3

17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88

 

     2、网上申请数

3

14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69(传真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

17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156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2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2

 

          4、其他类型答复数

3

1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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