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政府国资委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间:2017-02-16 09: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福州市政府国资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

gov.cn:84/zfxxgk/gkznml.jsp)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政府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1701室;邮编:350007;电话:0591-83399701;传真:0591-83399660;电子邮箱:fzsgzw@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619号)、福建省政府发布的《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6104号),结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规划内容,在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国有资产信息透明度、督促公共企业单位信息公开、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1、领导重视、分工明确。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周工作例会上经常讨论研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强调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我委研究制定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榕国资办〔2016299号),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保证了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展开、稳步推进、扎实有效。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委机关重点工作,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切实保证信息公开工作“人力、物力、财力”落实到位。

2、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我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从而进一步加深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3、把关审查,严格保密。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确保做到信息公开合理、合法、有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档案,所有提交发布的政务公开信息,都严格按照程序报批审核,层层审核,逐级把关,统一归档。同时,主动对所发布的政务信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明确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

1、围绕履行出资人职责,扎实做好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6200号)要求,我委作为承担日常保障任务的市直单位,认真对照市直单位重点专题保障任务指标,积极做好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截至12月底,我委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发布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信息2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信息1条;所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情况信息1条;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信息1条;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改革重组信息1条;产权交易信息3条;增资扩股信息4条;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信息2条;按季度发布所出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情况;重要人事变动信息2条;一般人事变动信息16条。

2、围绕“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发布我委2015年度财政决算信息、”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充分利用我委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约 条,包括“三公“经费支出、考勤、评先评优、意见建议征求等内容;通过我委每周一次的周例会向我委科级以上干部通报外派监事会监督检查企业情况。

(三)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我委将政务公开与政务宣传工作紧密结合,拓展政务公开渠道,2014年即开通了政务微博,今年6月份开通了“福州国资”微信公众号。截至12月底,共发布政务微博967条,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48条。通过新媒体对政务公开的延伸,进一步丰富了政务公开形式,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

(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要求,我委由一位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由委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信息收集、发布和建档,各处(室、部、监事会)依据职能提供相应信息;委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强化政务公开评估结果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的运用,严格执行奖惩办法,把评估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考核任免的重要依据。

进一步规范国资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信息公开检查督导,及时发现权属企业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不足,限时整改,并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常态工作,建立长效督查机制。今年以来,通过开展信息公开巡访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供水、供气等所出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我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历年累计187条,公文电子化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6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涉及人事变动、所出资企业机构设置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互联网:“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市民通过该栏目下的“市级政府部门信息公开”中的“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子栏目可以查阅本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我委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公共查阅点:在委机关设置信息公开查阅处,提供公众查阅市政府国资委2008-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文件。同时及时将已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报送市档案馆,提供公众集中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为进一步厘清国资委职责定位,按照“法定授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今年以来我委组织梳理了国资委职责,制定了《履职服务企业事项清单》(其中监管事项32项、服务事项13项)。该清单制定的主要依据是我委“三定方案”所列主要职责,并结合委机关职能处室具体工作内容,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已印发所出资企业及委机关各处室。责任清单已于201510月以审改办名义对外发布,该清单列有我委监管事项31项,其中2项为我委与其他部门共同监管事项,同时列出了具体责任事项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我委责任处室,为依法监管提供了实施依据。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对于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回应群众关切。截至12月底,共答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条,均按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历年累计165件),网上申请并受理,主要涉及市政府国资委地方性法规起草、企业职工宿舍产权处置、国有企业整体运营和改制情况、资金申请信息。我委均按规定时限予以答复,其中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2件,非本部门制作信息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未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成本费用,本年度并无《条例》规定的确有经济困难的群众向我委提请依申请公开信息,因此并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历年累计金额为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未发生针对我委的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诉和举报。历年累计数为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和评价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改进措施

我委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总体要求,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梳理委机关政府信息,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重点推进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人事变动等信息,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提高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体系,稳步推进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州,做出更大贡献。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见附件)

  (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单位

2016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3

18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3

18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4

16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88

 

     2、网上申请数

4

1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69(传真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

165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156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2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2

 

          4、其他类型答复数

4

7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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