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国资委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间:2016-01-21 16: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福州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84/zfxxgk/gkznml.jsp)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1701室;邮编:350007;电话:83399656;传真:83399660;电子邮箱:fzsgzw@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福建省政府发布的《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结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按照《福州市国资委2015年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规划内容,在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国有资产信息透明度、督促公共企业单位信息公开、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加强公开制度建设。调整充实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和安排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办公室具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办公室配备1位同志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委机关重点工作,列入工作例会研究议题,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切实保证信息公开工作“人力、物力、财力”落实到位。

二是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继续规范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增设财政资金信息-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栏目,并将市国资委2015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三公经费”公布。根据工作需要,健全了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完善了上网发布信息的采集、分类、整理、审批等工作相应的流程,保证了委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截至2015年底,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三是提高国有资产监管信息透明度。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布我委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公开内容包括所出资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公开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有关统计信息等。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督导力度。进一步规范国资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信息公开检查督导,及时发现权属企业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不足,限时整改,并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常态工作,建立长效督查机制。今年以来,通过开展信息公开巡访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供水、供气等所出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我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历年累计164条,公文电子化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5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信息1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互联网:“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市民通过该栏目下的“市级政府部门信息公开”中的“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子栏目可以查阅本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我委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公共查阅点:在委机关设置信息公开查阅处,提供公众查阅市国资委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年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文件。同时及时将已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报送市档案馆,提供公众集中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510-12月份,我委主动公开信息均为内部管理请示批复件,非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不属解读范围。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历年累计161件),网上申请并受理,主要是福州市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和整体运行情况、符合条件入库的资产评估机构名单和福州市国资委领导内部分工及国资委网站建设信息。我委均按规定时限予以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答复2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未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成本费用,本年度并无《条例》规定的确有经济困难的群众向我委提请依申请公开信息,因此并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未发生针对我委的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我委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总体要求,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梳理委机关政府信息,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重点推进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加快推进福州市国资委“中国-福州”门户子网站建设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提高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体系,稳步推进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新局面,为推进在福州新区、自贸试验区、海丝核心区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更具实力、更富活力、更有魅力的现代化新福州,做出更大贡献。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见附件)

  (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2016年1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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