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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州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福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及其权属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机制,促进企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并要求全市国企参照执行
一、深入调研,紧跟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需要
福州市国资委正式启动《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以来,深入多家国内知名企业开展调研论证,认真学习借鉴“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相关制度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向北京、广州、深圳、合肥、厦门等国内兄弟城市国资委就“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责任追究等进行了交流。为了使《实施意见》更加贴合福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际,先后召开专题会、座谈会,征求了市政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上级机关及部分市直单位意见,收到意见和建议30多条,逐条消化吸收,并从廉政案例入手,了解掌握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廉政风险点,对文稿不断修改充实完善。
二、充分列举,明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点环节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思想以及坚持的基本原则,并把适用对象确定为福州市国有企业。对“三重一大”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进行定义。列举了生产经营中比较常见7个方面重大决策事项,2个方面人事任免事项,5个方面重大项目安排事项,4类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以及相应的兜底条款。在决策程序与决策实施过程中,提出酝酿准备、集体决策、决策实施三个阶段,并将各阶段工作具体细化,确保决策事项既能迅速有效执行,又使不当或违规决策及时得到纠正。《实施意见》还把监督检查和保障措施具体细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扎实推进,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到位
为扎实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到位,8月18日,福州市国资委召开党建工作相关会议,要求各级企业发挥“马上就办”的精神,不等文件,立即行动,制定或修改本级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并层层传导落实。督促下属企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量化细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各级企业要采取“倒计时”的方式,在9月底前全面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9月18日,福州市国资委再次召开企业党委书记会议进行部署推动。同时,建立市国资系统“三重一大”学习部署联络员制度,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对制度推进过程中的问题予以探讨和解读,制发《市国资系统“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周进度报表》,每周对实施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填报,对完成进度不理想的予以提醒,全面推动制度制定或修订的落实,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工作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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