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国资委关于《所出资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1-08-09 17:08
 

为推动所出资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经营重点领域的有效管控,切实防范经营风险和廉洁风险,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在所出资企业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福州市国资委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所出资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起草背景

加强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是以管资本为主加强监管,维护国有资本安全的需要。2018年11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在中央企业全面开展合规管理工作,并要求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参照指引,积极推进所出资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目前,部分省市已出台本地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指引。

二、目标任务

市国资委通过在所出资企业及权属企业开展合规管理工作,目的是引导企业逐步建立合规组织相对健全、制度相对完备、流程相对规范,全员参与、全程监控、全领域覆盖的合规管理体系,实现合规管理与企业业务有机融合,把企业建设成为治理科学、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国企。

三、主要内容

本指引共6章28条,按照“合规是什么—谁负责—做什么—如何做—如何保障”的逻辑体系,构建形成较为完整的合规管理架构。除首尾的总则和附则外,第2章到第5章的主体部分围绕合规管理职责、合规管理重点、合规管理运行、合规管理保障4个方面分别提出明确要求。

(一)明确了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合规委员会、合规管理负责人、合规管理牵头部门以及业务部门的合规管理职责。要求企业设立合规委员会,指定合规管理负责人和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强调了业务部门作为合规的责任主体及合规风险防范第一道防线(第5条至12条)。

(二)明确了把企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作为合规管理的重点。其中重点领域包括招标投标管理、市场交易与商业伙伴、投融资管理、产品质量与知识产权、劳动用工与安全环保、财务税收等重点环节包括制度制订环节、经营决策环节、生产运营环节等;重点人员包括管理人员、重要风险岗位人员、新入职人员(第13条至16条)。

(三)明确了将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风险识别预警机制、风险应对和审查机制,强化违规问责和开展评估等合规管理体系构成要素,归纳为合规管理运行,并做了原则性规定(第17条至21条)

(四)明确了将加强合规考核评价、合规信息化建设、建立管理队伍、监督检查及合规报告制度等合规管理体系构成要素归纳为合规管理保障,并做了原则性规定(第22条至25条)

来源: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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